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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名稱 約定與俗成:論學說傳播之失真與質變
研討會開始日期 2016-05-22
研討會結束日期 2016-05-22
所有作者 鐘明彥
作者順序 第一作者
通訊作者
研討會名稱 2016 年文藻外語大學第九屆古典與現代學術研討會
是否具有對外公開徵稿及審稿制度
研討會舉行之國家 NATTWN-中華民國
研討會舉行之城市 高雄
發表年份 2016
所屬計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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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荀子‧正名》謂:
   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
  向來欲言語言之約定俗成者,屢屢引此為「據」。其實,在荀子的時代,這些語言理論多只建立在一種主觀的經驗法則上,本不足為「證」。引以為說,即使不必謂之犯了訴諸權威的邏輯誤謬,充其量亦只可謂之用典而已。
  然則荀子的「約定俗成」果真是吾人之「約定俗成」?今日語言學所謂之定俗成,乃主張語言在社會被約定,亦在社會中被俗成,純然在群眾的基礎上決定其優勝劣敗與生住異滅。只是回到《荀子》文本中,其之言「名」,是「後王之成名」, 是「王者之制名」, 欲其「名定而實辨」, 欲其「民莫敢託為奇辭以亂正名」。 則頗疑其「約定」在「王」,而「俗成」在「民」也。視此,則荀子之「約定俗成」或在後人的視域中,被悄悄地移花接木、奪胎換骨,而用來「論證」一個並非荀子主張的主張。而如此之質變與邏輯,適正可以用荀子的「約定俗成」來理解,蓋約定是一事,俗成是一事,俗成的內容與理由,常常不是約定的本意。
  今檢得中國語文學中三例,謂「詞綴」「類詞綴」、「聯緜詞」,以及顧炎武「讀九經之自考文始」,欲見其立說者之「約定」,在傳述俗成間之失真與質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