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藻外語大學W-Portfolio

2012-12-19 20:13:27

歷史作業3-1

羅馬帝國:
大眾藝術欣賞
黑暗時代的前奏曲
介紹早期基督教藝術
【杜若洲】

一、「哥德的黑夜」

自從羅馬帝國分裂以後,人類的歷史就從「上古時代」進入了「中世紀」;然而,這一時代的推進,卻帶來了文明的倒退。文藝復興時代的知識分子,因此稱其後的一千年為「黑暗時代」,或「哥德的黑夜」(Gothic night)。後一名稱的意譯又作「野蠻的黑夜」,因為在這些「現代」人看來,中世紀是野蠻的,而哥德人是最出名的野蠻人。我們今天在歐洲所見到的「有哥德尖頂的哥德式建築」,實即為「野蠻人的建築」。

哥德人(Goths)係一支日耳曼種族,源起於斯堪的那半島,在基督教紀元之初,居住於波羅的海南岸一帶的北歐地帶,此後哥德人向南移進,屢屢侵犯羅馬帶國的北疆,構成長期的威脅。哥德人與來自東方的匈奴人,先後兩度劫掠羅馬城,最後導致帝國的覆亡(五世紀末)。這種人類民族的巨大遷移,是使歐洲數百年沈淪於動盪不安中的一大勢力與原因。在這段漫長的黑夜裡,羅馬的軍事與政治已成續弱不振的局面,而經濟控制則完全土崩瓦解,一切文明的進展隨之停頓。換句話說,人類等於又回到了從前粗陋無文的野蠻時代裡去。證諸這個時代所遺留的文獻之稀少--除了基督教為了其本身需要而保存的一切以外--使後人無法詳悉當時人的生活,尤可見其「黑暗」之甚。

二、另一層面的黑暗

帝國沒落了,基督教卻興旺起來。羅馬皇帝對待基督徒,並無一貫的態度與政策;大部份採取壓抑的手段,而避免全面的迫害。在德休士與瓦勒利安的毀教時期(249-260)以後,「長期和平」了數十年,至戴奧克里仙又重興教難;其繼任者革勒里奧斯尤變本加厲。但後者在垂死之際,突然有了戲劇性的改變,承認自己遭神怒譴責,並請基督徒來為他禱造。他在死前數日頒佈了一項容教敕令(311)。康斯坦丁大帝繼任,發表「米蘭詔書」(Edict of Milan, 3-3),正式承認基督教,並通令全國,加以寬容。他在死前受洗為基督徒,因稱「第一位基督徒皇帝」,基督教則封他為「第十三使徒」。

從此以還,基督教在歷史上的角色,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它不但成了國教,而且成了迫害者;使這兩種事實出現的,就是西奧竇息「大帝」。他之所以為「大」,並非因為軍功與文治,而是因為他一生迫害異教,不遺餘力。根據「西奧竇法典」(the Theodosian Code),羅馬政府除所承認之基督教以外,不允許任何其他宗教形式。該法典甚亞明白表示,凡不相信「三位一體」的,即屬「瘋狂與精神錯亂」,須受政府與全能神的懲罰,於是,異端紛遭放逐、囚禁與處死,而教職搖身變為特權階級,不但免除一切徭役,而且接受大量的土地與財富--謂之「奉獻」。

論者有以耶穌基督為革命家,而以基督教為極端社會改革成功的實例。然以人類文明為本體觀之,這一革命的後果為福為禍,實不能作一面之想。在一個長期淪於混亂、流血與殘酷的時代裡,基督教不但適時出來維持秩序與安全,把日常生活的安慰與指導給予一般平民,而其僧侶尤在古本抄寫與農事示範等重要活動上保存了文明的碩果,言貢獻與功能,不可為不鉅。在另一方面,一教獨尊的局面既成,則排斥異端、堵絕思想、壓抑心靈、壟斷學術,又無所不用其極,對於「黑暗時代」的延長,似乎也大有幫助。就這一點言,基督教豈不也是這個曖昧時代裡的另一股與光明為敵的勢力?

三、墓窖裡的藝術

「米蘭詔書」改變了基督教的歷史角色,也劃下了其藝術的分野。這一現象在建築上相當的清楚顯著。在紀元三一三年以前,基督徒的禮拜處所鮮為人所知,而這些「聚會所」也不過為富有教友提供的一座私人住宅而已。其中所包含的,是一個縱長形的聖所,一間洗禮所,以及四間較小的房間環拱在本堂四周。到了第二個時期,出現了專為禮拜用途而設計的巴西里卡式教堂(Christian Basilica,前譯「巴塞里卡」未諧),不但把祭壇由西端移至東端,而且以圓頂(dome)取代了木造屋頂,而內部裝飾亦模仿宮殿格式,顯得十分的富麗華美。關於這種建築的演變與特色,我將在介紹拜占庭藝術時再作進一步說明,這裡不贅。

就基督教藝術的範圍來說,繪畫這一形色始其早期的重點。但是這種繪畫既非出於造形目的的「藝術創作」,也非出於美化需要的「室內裝潢」,而卻是地下墓窖(Catacombs)的裝飾。在土葬法間世以前,羅馬人沿用古習,將死者安葬於地窖。早期基督教徒,由於相信死人將來要復活,所以也利用地窖來妥善保管家人或同道的遺體。以前有一說,認為地窖是早期基督教徒藏匿之處,後來的發掘與考證,都並不支持此說。在羅馬帝國時代,墓窖的挖掘營造,十分公開而普遍,所以數量極多,幾乎在五十萬個與七十五萬個之問,幾乎形成了羅馬郊外的一處「地下城」(拿不勒斯、西西里、北非等地也有)。其中有些,因為埋葬了殉道人,而稱道「殉道窖」(Martyr,ium)。

地下墓窖如果有了重要人物-其如殉道人、教皇與富人-的墳墓在內,就常有飾畫。這些繪畫出現於壁龕的穹頂與牆壁;通常所用的繪法是Fresco,即在新抹出的灰泥壁上作水彩塗繪。這種「壁畫」大抵出自工匠之手,無視乎審美要素,所以都達不到抒情表現或詩意情趣的水準。約在二、三世紀頃,地下墓窖的壁畫出現了一種「印象派」的技法,用筆自由而老練。羅馬百基拉墓窖(Priscilla Catacomb)「聖母子圖」即屬此一時期,頗能傳達出一種有力的人性意識與寫實意趣。繪畫的題材則由花、鳥、動物、天使等擴大至出自新舊約的各種畫面,其如拉撒路復活、播種在荊棘中的比喻、井邊的撒馬利亞婦人等。

到了第四世紀時,繪者開始試圖繪出清楚明確的輪廓,而且顯著的重視人物的正面,而以少數謹慎落筆的線條來表示面部表情。眼睛一般都很大,且加以黑色框子,似在表示一種深刻的心靈專注。漸漸的,畫中的人物不再具有實體感,變得僵直與因襲化。這顯示了一種新的藝術概念出現,也顯示了與原有傳統的決裂。這種現象與羅馬帝國本身的發展若相吻合:自康斯坦丁遷都康斯坦丁堡以來,不過百年,拜占庭帝國(即東羅馬)形成,而帝國本身(西羅馬)日趨沒落,終於在紀元四七六年亡於蠻族。

在藝術歷史上,早期基督教藝術僅為過渡性質,其墓窖壁畫、建築、雕刻與嵌畫,在整體上給人的感覺是,有一種重要的風格已經萌芽。其次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正統拜占庭藝術的圖像或聖像(icon),其如聖母子、天使、聖徒,好牧羊人等等,已經在這時候呈現最初的形態,而等待更為具體的發展。

【1980-03-19/民生報/07版/醫藥新聞】

拜占庭帝國:
大眾藝術欣賞
大國的表象 圓頂
介紹拜占庭藝術之一
【杜若洲】

一、錯誤的名稱

自從文藝復興時代以來,「拜占庭帝國」一名,即被用來指陳紀元三三○年康斯坦丁一世遷都以後的羅馬帝國。事實上,「拜占庭」(Byzantium)原是位於博斯普洛士海峽歐洲一側的希臘古城:它的地位險要,控歐亞大陸之樞紐。經過皇帝大事建設以後,儼然繼羅馬之後,成為地中海帝國的首邑所在。此城從此更名為「康斯坦丁堡」,意思是「康斯坦丁之城」(即今天土耳其的伊斯坦堡)。但是,直至一四五三年康斯坦丁堡陷落於鄂圖曼(The Ottoman Turks)之手時止,列代君王從不自稱是「拜占庭人」,而認為他們是「羅馬人」,直接紹續開國皇帝奧古斯都的統緒。

在精神上,這個基督教帝國也始終認定,它有羅馬的神授特權,是世界的唯一帝國,有責任維繫全人類的和平。他們復認為,號稱「和平君王」的耶穌興奧古斯都凱撒同代出世,並非偶然,乃是神意安排,要將天國的秩序實現在這個受造的物質世界。於是,一個獨一無二的帝國與僧侶統治觀念就合而為一。因此,繼任的羅馬皇帝都自命是全能神之所揀選,為最高的統治者與立法者,而他的職責厥為詮釋神聖旨意,宣揚並維護正統的基督教信仰。這時候的教會,組織也已十分周密完全,除有聖職(clergy)俗民(laity)之畫分外,並由身老(Presbyters)向上發展為主教、總主教,在勢力上足可與政府相抗頡。

二、中興氣象

紀元四七六年,西羅馬亡;帝國版圖,在北方汪達爾、東西哥德、撒克遜與安格爾及匈奴各蠻族的侵凌下,已十去八九。就西奧多瑞克(The odoric)時代的東羅馬言,所殘存的領土僅惟巴爾幹半島、小亞細亞及地中海東部而已。儘管事實如此,拜占庭仍然念念不忘於重造帝國昔日的光榮,規復奧古斯都時代的全盛版圖。在七世紀以前,這個夢想有一次幾乎接近了實現的邊緣。使得「羅馬人」的自我中心意識死灰復燃的,就是東羅馬的中興英主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 I,圖一)。查士丁尼出身於巴爾幹半島的哥德族農民,以軍功擢升,最後與其伯父查士丁一世(也是農民出身)共執權柄,而於紀元五二七年繼任帝位,並娶女優希奧多拉(圖二註)為后。

查士丁尼治下名將輩出,其如貝利薩留(Belisarius),因而得以擊敗波斯,揚威非洲,並將東哥德人逐出意大利,使東羅馬形勢大為一振。皇帝於顯赫的武功以外,並留心法律,召集飽學之士起草一項新法典,是為「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即「查士丁尼法典」。此外,他尤熱衷於城市、堡壘與教堂的興建,其中如康斯坦丁堡的聖蘇菲亞(Hagia Sophia,意為「聖智」)大教堂,則尤為後人所知。終其一世,雖以征伐築構而徭役繁重,然以一時規模恢宏,乃為後來史家稱為拜占庭的「第一個黃金時代」。

拜占庭是一個信仰的時代,宗教藝術的地位遠較世俗藝術為重要。大致上言,藝術在這個時代裡,是以役於宗教為目的。由於基督教的觀念是以靈性(Spirituality)與神聖(The divine)為依歸,所以擺脫了古典時代的自然主義,而強調形式的抽象價值與構成的屬靈力量,以求在自然世界之外另創一心靈的世界。

三、巴西里卡加圓頂

這種藝術風格是象徵的、裝飾的、因襲的與教職的。它在內容與形式上,達到了高度的完整,所以個性十分穩定明確,是希臘古典理想全盛期以來次一獨特而卓越的風格。這一風格從「第一黃金時代」歷「第二黃金時代」--又稱「馬其頓文藝術復興」(The Macedonian Renaissance九世紀至十一世紀),始自巴西爾一世(Basil I)--而趨於衰微,前後興旺達一千餘年,而在中期散發出崇高優美的光輝,終於成為文明史上的一大景觀。

在拜占庭時代之初,建築方面,仍襲用巴西里卡的格局,就是長方形的主要結構,配以木材屋頂與大理石柱廊。在查士丁尼以前所建的克拉斯聖阿波里拿教堂(Sant' Apollinare in Classe)及拉文那的新聖阿波里拿教堂(Sant' Apollinare nuovo),都屬於這一類。在查士丁尼手上完工的拉文那聖維達爾教堂(San Vitale),則已屬顯著的拜占庭風格,它的屋頂已由圓頂(dome)所取代。前述的聖蘇菲亞教堂,則是第一黃金時代的傑構(圖三)。它的特點,就是利用「有機建築」原理,將長形的巴西里卡及中央式教堂(有圓、方、與八角形等)兩種類型融合為一,並且加上一個最具拜占庭特色的圓頂,因而呈現出一種完全「原創」的樣式(請讀者注意,它是由既有「材料」結合而成,並非憑空而有。這就是「獨創」)。

圓頂這種建築形式,早在紀元前三千年時即已出現於美索波達米亞,由於所用材料脆弱(泥磚),所以都沒有保存下來。羅馬人是西方世界最初採用圓頂的,他們把這用在萬神廟上,但起初是以圓廳承接圓頂,尚屬單純的建構形式。到了聖蘇菲亞教堂興建時,「羅馬人」已經發明了一種使方圓交替複雜而優美的有機形式。所以為有機的,就是一個空間單元裡的不同部分互相適應與互相為用的功能,有如人體的神經系統,為了達到這一功能,當時的建築師採用了一種叫做「三角穹窿」(Pendentive)的巧妙設計。簡單的說,這是一種球體三角形,它的下方落在一個角柱(Pier)上,而上端與其他三個「三角穹窿」結合,成為一個可以啣接圓頂的圓環。在作用上,這項設計一方面支撐圓頂的重量,並同時將之轉移至地面(由各方位承接圓頂的推力),二方面使屋頂下面的空間形成比較複雜的結構,以供本堂、走道、翼部之用(註)。除了上述這一主要結構以外,聖蘇菲亞教堂還有數種次要的設計,其如內角柱(squinch)、拱壁(buttress)、半圓頂與拱門等為輔,來完成整個建築。完成後的外觀,僅可見到部分的圓頂,而顯得優雅動人。

拜占庭的建築,始終保留圓頂的基本構造形式,惟在中期發展為「長方含十字式」(the guoss-in-square)與因此而出現的「五圓頂式」(the pnincunx圖四),而至末期講究建築外部的精緻裝飾,並將圓頂縮小拉長,呈現為洋蔥狀。承接拜占庭餘風而被稱為「第三羅馬」的俄羅斯境內,就常見這一種圓頂建築。

四、圓頂的象徵意義

拜占庭的建築是循著「象徵」這一方向而發展,最後--十字形的圓頂式--則完全成了其所象徵的本體:神的居所與天國的表象。十字形代表基督,屬於「聖像」(icon);圓頂則為神靈意識的具體實現,它不但使基督徒的信仰有了空間上的寄托及與之俱來的官能上(視覺、觸覺)的直接領會,更使其信仰的實在觀念化。換言之,中世教職制度所倡導的「神聖世界秩序」,即因為拜占庭教堂的造形實在,而有了直覺上的概念品質。

宗教與藝術一樣,都必須能證諸直接的感受,始克成為國有本然的存在意識。我們可以推想,中世紀的人,尤其是基督徒(即天主教徒),生活在一個與我們太不相同的世界裡,而那個世界是與「另一世界」互通聲息的。使這一超越存在意識出現的,就是那表現「具有無限意義之空間」的圓頂。圓頂因此取得了宇宙的意義,變成了天國的穹窿,住著基督與聖者。圓頂「懸浮」(它的重量感因為這種構造而神奇的消失)在教堂內部上方,禮拜者的心靈也懸浮在那裡,企求與神結合。

【1980-04-27/民生報/07版/醫藥新聞】

阿拉伯帝國:
中東戰火迴想
回教的「聖戰」與詩
【陳良吉】

「聖戰」也者,假藉的都是上帝之名,以自己所代表的是正義的一方,以戰爭的對手為邪惡。波斯灣之戰,美伊雙方都把對方的領導者描繪為惡魔、撒旦:海珊依回教教義,一天五次向真主阿拉祈禱,也不斷喊出「聖戰」的口號……楔子徐志摩說得不錯:「思想都被主義姦汙了!」我們可以加上一句:「信仰也遭宗教霸占了!」道理何在,在介紹回教的「聖戰」之前,應先有一番交代。

德國啟蒙時期文學之完成者與超越者,戲劇家拉辛(一七二九─一七八一),晚年(一七七八年)提倡人本主義與博愛精神的名著「智者那坦」裡,以一個故事為其背景:

那坦老了,有三個兒子。死前交代過,一個代代相傳的戒指,就是他的繼承人的信物。哪一個兒子得到它,就是合法的繼承人,這家就歸他掌管,其他兩個弟兄應餃聽他的,因為「真理」在他那裡。他去世之前,找他每個兒子單獨談過。終於他真的有一天與世長辭了,三個兒子都自認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的繼承人:原來每一個兒子都得到了一只完全相同的戒指!



這是拉辛的反宗教戰爭之作。諷喻的是猶太、基督與回教三教信奉的本是同一個神,有同一個來源,像同胞兄弟一樣,大同小異。若天父愛祂的子民,則三者都是其「選民」、「愛子」,怎可能厚此薄彼,只讓一個宗教得到了真理的傳承?

家母在世時,做了一個更簡單易懂的比喻:「兒女像十個手指,哪一個不知道痛!」這是對一個遊學中東、歐洲二十年後才倦遊歸來的浪子說的。

「聖戰」也者,假藉的都是上帝之名,以自己所代表的是正義的一方,以戰爭的對手為邪惡。為保衛信仰而戰,為貫徹真理而戰!

波斯灣之戰,美伊雙方都把對方的領導者描繪為惡魔、撒旦。海珊依回教教義,一天五次向真主阿拉祈禱,也喊出「聖戰」的口號。布希也是個好基督徒,認為他是領導正義之師,來懲罰侵略者海珊的。

問題是,除了科威特的爭奪戰之外,對一般阿拉伯平民而言,對抗異教徒入侵的戰爭,就是保衛宗教的聖戰,所以在民族與宗教感情上,同情與認同海珊這一個「聖戰」呼籲的阿拉伯人與其他國家的回教人(全世界總計超過七億人),應占多數。對他們來說,這是另一次的十字軍。若聯軍完全由阿拉伯國家加上其他回教國家的軍隊組織,而非由美國人主導的話,情勢必然完全改觀。1.回教「聖戰」的意義與來源吉哈德(阿文稱「聖戰」為吉哈德)本義是「奮鬥」、「奮戰」。在伊斯蘭(回教之阿文名稱)前(西元六二二年之前),阿拉伯半島仍是部落的社會,所有阿拉伯人居住的地區,僅有少數是在波斯或東羅馬帝國卵翼下的小王國。部落與部落之間,為求自己的生存,必要時可以如強盜般搶劫鄰族的駱駝商隊甚或掠奪其部落,因此紛爭不已。又在「以眼還眼」、「血債血還」的遊牧民族行為模式之下,你搶我奪,五相廝殺,戰事時常發生。一年中只有數月是麥加朝觀與趕集的日子,被視為「神聖」,才得休兵,真正享受和平的日子。直到穆罕默德與他所傳播的回教興起之後,才漸漸建立起戰爭的規範。將原來部落的掠奪戰爭加上宗教的色彩,本為表現個人的「男性」與「英勇」而從事的戰爭行為,現在成為「為主道而戰」的六大基本宗教義務之一。為傳播宗教而戰,是回教人的天職─限於自由的與成人的男性。為宗教而戰者,稱為「菲達伊」,原義為自我犧牲。為聖戰而死者,更得真主榮寵,稱為「會希德」;原義是為宗教作見證的人。可蘭經上,「殉道者」僅在第四章六十九節中以複數形式「舒哈達」出現:

「順從阿拉和使者的人,全是和一般蒙阿拉施恩的列聖及誠懇的、殉教的、清廉的人同在的……」意義上直接與殉教有關的經文是:

三章一五六、一五七節:「若你們在阿拉之道上被殺,或是死了,那麼阿拉的饒恕與慈惠必優於你們所積聚的(財物)。」

「若是你們死掉了,或是被殺了,你們必須被集至阿拉那裡(領受獎賞)。」

四十七章四至六節:

「被殺在阿拉之道上的人,真主絕不消滅他們的功修。祂將引導他們、規正他們的情況,並教他們進天國。祂已把它介紹給他們了。」

在穆氏的言行錄(回教稱「聖訓」)中更處處提及殉教者所得獎賞,他們在阿拉身邊將得到最高、最受榮寵的位置;他說,在幻象中,他也見到了他們將在天國所住的,是最美麗的住宅「殉教者之家」。2.回教早期的聖戰理念與規範穆罕默德在故鄉麥加傳教不順利,被迫遷徙至麥地那(西元六二二年)之後,因麥加居民之敵意,穆氏在麥地那組織公社,建立回教寺廟,並與當地居民約法三章(內容有四十七章的「麥地那憲章」),訂定了古萊適族的遷徙者與當地猶太居民及其他支持者之間的行為規範。其中關於戰爭情況時的規定,令遷徙者參加抵抗麥加人之迫害和侵略的「奮鬥」,即是「聖戰」一詞的歷史來源;「麥地那憲章」則是宗教上,責成回教徒為保護自己及其非教徒之支持者而戰的立法基礎。它也確立了阿拉伯人與猶太居民間和平相處之規範。

隨著穆氏所領導的「聖戰」之成功(六二四年巴達爾之戰、六二七年加爾提亞之戰、六三○年塔布克之戰等等),漸漸政教合一,許多阿拉伯部族加入回教的陣容。穆氏既同時為宗教與政治的領袖,必須訂出一套可行的聖戰理念與規範,一方面藉以保護同盟者,同時也成為他要求其加入征服戰爭的理由。因此早期的征戰,政治、經濟的動機遠較宗教上傳教的動機強烈。例如在經濟方面,伊斯蘭前時期,領導掠奪戰爭者得到所有戰利品中的四分之一,伊斯蘭後則修正為將其五分之一給與領導者,穆氏則將之交給公社運用。換句話說,為獲取戰利品,是早期阿拉伯部落加入「聖戰」之一大誘因。在政治層面上,弱小的部落,可以成為「受保護的公社」而免於戰火的波及。至於「一手持經、一手持劍」武力傳教之說,並非因當時可蘭經尚未成書而站不住腳(因此語為抽象言之);主要是政經的動機與誘惑遠過於傳教的熱誠,尤其在歐瑪亞王朝之後,回民安於逸樂,聖戰的義務,漸成具文,不再認真執行,參與聖戰,也不再是每一個成年男性回教徒的義務。九世紀初後,阿板斯朝的哈里發開始重用傭兵,埋下後來阿拉伯帝國亡於塞爾柱土耳其人的種子。因此西元七三二年,遠征法國土爾(Tours)與破瓦提爾(Poitiers)之戰失利,遠征軍被阻於西班牙北部之後,引起了爭論,有人認為所獲戰利品太微薄,不值得為此進軍法國中部。

總而言之,以聖戰為名的征服戰學,在穆氏在世時及伊斯蘭早期,較具有宗教色彩。後來隨著阿拉伯帝國的擴張,大多數參戰者都是為了其政治與經濟的利益。離開為信仰而戰的教義,已遠乎其遠,微不足道了。對重視潛修的回教玄祕派(阿文名:蘇非)教徒而言,則所謂「大聖戰」,只關乎本身內在的自我鍛練與約束,與外在的征戰毫無關聯。3.回教與基督教的聖戰中世紀末期,宗教變成了人類一切活動的中心。回教與基督教國家為遂行自己的政治目的而進行的征討,都假護教之名,而美名之為聖戰。每一個民族與文化,都自認為在精神上與宗教上是惟一站在世界頂峰者。征服他族,都是為了帶給該民族最高的文化與最好的宗教。這是他們,「上帝的選民」的神聖任務。如此,阿拉伯帝國「教化」了亞非歐三洲數百年之後,(一四九二年退出西班牙)繼之者有西、葡、英、法等殖民者之「教化」全世界的殖民努力,仍假藉通商及傳教之名,行政治侵略與經濟攫奪之實。回教與基督教之爭奪地盤,勢同水火,其來有自;教義教條之爭端,亦從未間斷,訴諸戰爭,乃為下策。根本解決爭端的辦法,應如拉辛一樣,以博愛的胸懷,接近與接受對方為其兄弟,「聖戰」方能避免,和平也才有望。4.回教聖戰與阿拉伯古詩穆罕默德在麥加傳教時期,曾被為詩人。因伊斯蘭阿拉伯詩人具社會與政治的功能。他不但是黨派或部族的發言人,也扮演負責占卜的巫師及排難解紛的仲裁者等等角色。穆氏因詩人常心口不一致而不屑與之同列。我們可以斷言,古詩是阿拉伯社會中所好用的「唇槍舌劍」的一部份,不可等閒視之。

但阿拉伯古詩人歌頌征服戰學(阿文:伏吐哈)者為數不多。即有,亦大都從反面表達其印象與感想。玆舉二例,以為此文之結束與詮釋。古頌詩⊙慕塔那比(死於九六五年)智者的智慧見於其明斷,而仁慈的仁者,

因其善行而值得頌讚,

與善者以善,彼樂於順服,

對惡者行普,他變得更為貪婪;

人類既分辨不出光明與黑暗,

又怎能用理智的眼光來判斷,

有人嚮往大海,卻忽視小溪的存在!

我們人類正努力於互相埋葬,

即使只剩下我們最後的幾個,仍不放過,

毫不留情地,踐踏,已成骷髏的對方!

思鄉歎詩●無名氏

(思鄉歎詩乃征戰詩之一變體)站在馬爾夫.阿沙希甘的 異鄉,

眼前是一片白色的大地,

粉狀的雪花,不斷地替她添上了新衣;

這裡人人都套上重重笨重的冬裝,

卻仍擋不住難以想像的澈骨酷寒;

整個冬天,個個將雙手在大衣裡深藏,

宛如遭重重的綑綁;

想起你,

伊拉克的大地與河川─

我可愛的家鄉啊!

怎不令我黯然神傷!

【1991-01-23/聯合報/25版/聯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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