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藻外語大學W-Portfolio

2012-03-12 10:28:42

筆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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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應用德語系
碩士論文
從跨文化溝通的觀點看翻譯問題
─ 以《歐洲飲食文化》一書為例
Zur Untersuchung der Übersetzungsprobleme
aus der Perspektive interkultureller
Kommunikation – Am Beispiel des Buches
„Europäische Esskultur“ von
Gunther Hirschfelder
研究生:林宜燕 I-Yen Lin
指導教授:林欣宜 Hsin-Yi Lin
中華民國 94 年 12 月

目錄
1. 緒論 ........................ 1
1.1 研究動機及目的 ........................ 1
1.2 研究方法 ........................ 2
1.3 論文架構 ........................ 3
2. 文化與文化差異性 ........................ 5
2.1 何謂「文化」? ........................ 5
2.2 文化差異性 ........................ 9
3. 翻譯 ─ 跨文化溝通行為 ........................ 12
3.1 跨文化溝通 ........................ 12
3.1.1 「溝通」之闡述 ..................... 12
3.1.2 文化及溝通之關係 ........................ 17
3.1.3 跨文化溝通能力 ..................... 19
3.1.4 影響跨文化溝通之因素 ........................ 21
3.1.4.1 文化價值與差距 ........................ 21
3.1.4.2 刻板印象 ........................ 22
3.1.4.3 種族中心論 ........................ 24
3.1.4.4 認知差異 ........................ 24
3.1.4.5 語言能力 ........................ 25
3.1.4.6 其他 ........................ 25
3.2 翻譯與跨文化溝通之關係 ........................ 26
3.2.1 翻譯是一種溝通 ..................... 26
3.2.2 翻譯與文化之相關性 ........................ 29
3.2.3 跨文化翻譯問題 ..................... 31
3.2.4 翻譯是一種跨文化溝通 ........................ 36
4. 實例分析 ─ 以《歐洲飲食文化》一書為例 ........................ 38
4.1 《歐洲飲食文化》一書介紹 ........................ 38
4.1.1 作者介紹 ........................ 38
4.1.2 譯者簡介 ........................ 38
4.1.3 本書內容介紹 ........................ 38
4.2 跨文化翻譯實例之探討 ........................ 45
4.2.1 跨文化溝通實例之形式 ........................ 46
4.2.2 跨文化溝通實例之翻譯問題 ........................ 53
4.2.2.1 按音翻譯 ........................ 53
4.2.2.2 按食材類別翻譯 ........................ 55
4.2.2.3 按字面翻譯 ...................... 65
4.2.2.4 誤譯 ........................ 70
4.2.2.5 無法翻譯 ........................ 74
4.2.3 跨文化溝通翻譯之解決方式 ........................ 81
4.2.3.1 注釋 ........................ 81
4.2.3.2 圖片 ........................ 83
4.2.3.3 不同翻譯策略之運用 ............................. 84
4.2.3.4 附著原文 ............... .84
5. 結論 ........................ 85
參考文獻 ........................ 90
中文部分 ........................ 90
西文部份 ........................ 90
網路資料 ........................ 92
德文總結 ........................ 94
附錄一
附錄二

1. 緒論
1.1 研究動機及目的
拜科技、交通便利之賜,隸屬不同文化、國籍的人們間互動較以往頻繁,使得「跨文化溝通」的議題逐漸在各不同領中成為各界廣泛探討的主題,不只外交領域或是商業領域中,甚至連翻譯領域中對於此類的議題也多所著墨。鑒於人們對於「翻譯」的定義不再侷限於兩種不同語言間的轉換,而亦是兩種不同文化間的交流,因此近代許多翻譯學者以「跨文化溝通」的角度探討「文化」因素對翻譯所產生的影響,進而提出「翻譯是一種跨文化溝通」的點。例如德國學者拉德辜帝斯‧史托爾策(Radegundis Stolze)〈以下簡稱史托爾策〉以及維爾納‧科勒(Werner Koller)〈以下簡稱科勒〉將「翻譯」和「跨文化溝通」兩大範疇相結合。然而原各所屬不同範疇的兩個領域,兩者間存有何種共通點或是相異點?再者,翻譯因為受到「文化」因素的影響,會產生何種溝通結果?翻譯問題是否就是跨文化溝通問題?在翻譯學者提出「翻譯是一種跨文化溝通」論點的同時,諸如此類的問題也如雨後春筍般不斷被提出,為了能更進一步瞭解「翻譯」與「跨文化溝通」兩者的關聯性,並試圖釐清上述所提及的問題,筆者決定以「翻譯是一種跨文化溝通」作為本論文研究的基本論點,並探討以此一主軸所延伸出的相關問題。期望能從
中對「跨文化溝通」及「翻譯與跨文化溝通」相關的理論,能有更進一步的認識。此外,也期望能透過翻譯作品中的實例分析,以探究翻譯作品中的翻譯問題與跨
文化溝通的相關性、探究於翻譯時因為「文化」因素,因而可能會碰觸到的翻譯問題以及相對的因應之道,並藉由翻譯結果來檢視跨文化溝通的成果,是否有達到將一文化傳達至另一個文化內的目的。最後,期望能經由本研究中諸多所探討的結論以達到本論文所期盼的最終目的,即是在翻譯的過程中,能盡量降低因「文化差異」因素對翻譯進行所造成負面影響的可能性,例如將錯誤的譯出文訊植
入譯入文文化中,或是翻譯結果造成譯入文讀者對譯出文文化有所誤解。此外,藉由翻譯作品的出現,不僅讓譯入文讀者對譯出文文化能有進一步的認識,並進而使其對譯入文文化產生正面的影響,如譯入文文化內容因而更加豐富,或使譯入語詞彙因而有所增加。
1.2 研究方法
在正式進行本論文寫作前,先擬出本論文的論文大綱,之後再依照所擬定的大綱內容開始著手資料收集的階段。本論文的理論部分劃分為「文化與文化差異性」和「翻譯 ─ 跨文化溝通行為」兩大主題,因此,先藉由資料收集的方式,將介紹這兩個主題相關的書籍、論文著作以及網路資料,依照不同主題標示歸類。在收集資料的同時,除了標示資料類別外,也逐步開始著手進行資料篩選及
理解分析的步驟,並記錄所得之結果以及建立篩選過後的參考資料檔案,以便於日後書寫參考書目,所以本論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採用資料收集法為主,並以資料歸納法為輔。在本論文書寫的過程中,為了克服書寫過程所遭遇的困難,一直到本論文書寫完成前,仍採用資料收集法,以補充所需之內容。目前坊間有許多針對「文化」或是「跨文化溝通」主題的書籍,如阿爾弗雷得‧路易‧克羅伯(Alfred LouisKroeber)〈以下簡稱克羅伯〉和克萊得‧科拉克洪(Clyde Kluckhohn)〈以下簡稱科拉克洪〉於1952 年所著的《文化:一個概念定義的考評》(Culture, A Critical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汪琪於1982 年的著作《文化與傳播 ─ 「世界村」裏的溝通問題》;格哈德‧馬勒茨克( Gerhard Maletzke)〈以下簡稱馬勒茨克〉於1996 年出版的《跨文化交流:不同文化的人與人間互動》(Interkulturelle Kommnunikation. Zur Interaktion zwischen Menschen verschiedener Kulturen);陳國明於2003 年所著的《文化間傳播學》…等。但對於「跨文化溝通及翻譯」這個題目絕大多數都是在談論「跨文化溝通」或「翻譯」時,附帶提出簡略的說明,而以此主題為探討重心的專書有限,筆者所尋找到的唯有金惠康於2002 年及2004 年分別所出版的《跨文化交際翻譯》以及《跨文化交際翻譯續編》兩本,其他對於此題目所探討的資料都是刊載於其他相關的書籍或期刊內。而本論文內實例分析的部分,為了能具體探討翻譯與跨文化溝通間的關係,筆者選用由譯者張志成自德文翻譯為中文的翻譯作品《歐洲飲食文化》一書為範例。《歐洲飲食文化》一書是由顧恩特‧希旭菲爾德(Gunther Hirschfelder)於2001年在德國出版,並在2004 年翻譯成中文出版。選用此本書的原因除了此書是翻譯作品外,其所描述的題材也非常符合本論文欲想探討的主題,因此可以提供本論文對於探討「跨文化」相關問題許多思考的方向,為了能確實分析譯出文和譯入文之間的不同,除了本作品的中譯本外,也準備了本作品的德文原文本,以便實例分析之用。在理論介紹的部分,以各專家、學者的論述為主,並加以解說,試圖藉由各專家、學者的論述確立本論文內的理論基礎,使其更具公信力以及說服力。在實例分析的部分,筆者先閱讀《歐洲飲食文化》一書以理解其中的內容架構,並觀察思考其中可以探討的相關問題,瀏覽過本翻譯作品後,再將其與《歐洲飲食文化》的德文原文本相對照,以觀察其間的異同處,並將差異處畫上編號註解,以供日後查閱用。並且著手收集分析例句相關文化背景所需的資料,藉以分析例句的文化特殊性,並以譯入文讀者的角度來檢視翻譯的結果。筆者為了使其所觀察到的現象和問題具體化,除了文字敘述外,也附上例子輔助說明,如此不僅可讓筆者所察覺到的現象和問題具體呈現,更可藉由實例的列舉讓讀者更了解筆者的論點以及所提出的解決方法。本論文最後還附有參考書目除了表對著作權的尊重外,也可供日後讀者參考。

2.文化與文化差異性
2.1 何謂「文化」?
中文「文化」一詞,最早出現於西漢劉向《說苑,指武篇》:「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之後南齊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詩序》中也出現「文化」一詞:「設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之柔遠。」上述所提及之文化」均表文治教化的意思。直到二十世紀初,中、西方文化接觸頻繁,中文「文化」一詞隨之也有了新涵義,也較貼近我們現在對「文化」一詞的認知。亦即「人類社會
由野蠻而至文明,其努力所得之成績,表現於各方面者,為科學、藝術、宗教、道德、法律、風俗、習慣等,其綜合體,則謂之文化。」1德文 „Kultur“一字乃源自於拉丁語中的 „cultura“,此拉丁語的原意為耕作、身體及精神上的培育2。約從十七世紀起,德文 „Kultur“〈文化〉與德文„Natur“〈自然〉成為兩個意義相反的字。前者指的是人類後天基於個人的意願及能力而創作出的一切事物;後者則為人類與生既有的一切。德文 „Kultur“ 一字的涵義,原先指的是所謂「精緻文化」 (Hochkultur oder Elitekultur),如德國大文豪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eothe)的著作或是貝多芬(Ludwig von Beethoven)的作品。「精緻文化」特別強調,文化產品(Kulturprodukte)必須要具有價值意義。如同海因里希‧瑞克(Heinrich Rickert)為文化所下的定義:「文化是指實質物體的總和,其物體內含有眾所認知的價值或經由這物體所建立的涵義,但其涵義須具有其價值。」3隨著時間的演變,德文 „Kultur“一字的概念開始有了轉變,不再侷限於其狹隘精神層面的定義,而是賦予其更寬廣的定義,即是泛指人類所有精神及物質層面的所有事物及生活方式。
由於「文化」涉及的範圍廣,因此直到目前為止,出現許多針對「文化」一詞所下的定義,不同領域所闡釋的「文化」定義也會隨之改變。最早將「文化」下明確定義的,首推英國人類學家愛德華‧貝納‧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以下簡稱泰勒〉。泰勒於1871 年出版《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一書,並指出:「從人類學的觀點來看,文化或文明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倫理道德、法律、風俗和作為一個社會成員的人通過學習而獲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習慣。」4美國文化人類學家克羅伯和科拉克洪就「文化」一詞,在其1952年所著的《文化:一個概念定義的考評》一書中,列出了超過一百多種文化定義。這兩位學者在經過分析評估後,最後針對「文化」一詞下了一個綜合定義:「文
化存在於各種內隱的和外顯的模式之中,借助符號的運用得以學習與傳播,並構成人類群體的特殊成就,這些成就包括他們製造物品的各種具體式樣,文化的基本要素是傳統〈通過歷史衍生和由選擇而得到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其中尤以價值觀最為重要。」5 汪琪博士於其1982 年的著作《文化與傳播 ─ 「世界村」裏的溝通問題》內,綜合眾家學者的「文化」定義得到下列的解釋:「文化是由
許多不同部分所組成的系統;這些部分彼此作用、彼此依賴,有些是我們可以看見的、實質的物體〈如藝術品、建築物、衣著〉、制度〈法律〉、組織〈宗族〉,
有些是內在看不見的品質如價值、道德觀、信仰、哲學思想。由這些「部分」所構成的系統 ─ 文化為我們提供了生活的範疇,另一方面,它也受到自然環境、其他文化和每一個個人的影響,彼此作用的結果,使文化不斷衍生、遞變。」6 從上述不論狹義或廣義的「文化」定義論述中,發現其中都有個共通點;即是在這些論述中都點出「文化」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它可以只是一件人類創作結晶的藝術品,也可以是一個整體的總稱,其中包含有知識、信仰、宗教、道德及價值⋯等。
以上述「文化」定義的共通點為基礎,我們可以歸納出幾個「文化」的基本特性:文化是經由社化(socialization)過程而學習獲取的、文化是代代相傳、文化的基礎是符號、文化具有動態性、文化內有種族中心論(ethnocentrism)。7「文化」的意義有別於「自然」的意義;「文化」可謂是先人智慧的結晶,若沒有他們的努力,也就沒有「文化」的存在。人類自出生後,為了適應其所生
存的環境,會透過有意識或是無意識的社化過程,來學習及適應環境中的各種文化,不論是有形文化〈如藝術品、制度、建築物、組織⋯等〉或無形文化〈如價值、道德觀、信仰⋯等〉。社化過程是人類學習文化最基本的方式,家庭生活是剛出生嬰兒最先經歷的社化過程,透過日常的生活相處模式,有意識及無意識的學習基本文化,之後會經由學校生活及社會生活學習及發展文化。8再者,為了維護自身及其文化的生存,人類不僅會向前人學習「文化」,也會肩負起傳承「文化」給後代的重責大任,教導後人「文化」,於此「文化」也才能夠在人類的社
會中繼續傳承。而符號〈如語言、肢體語言、圖片⋯等〉在人類學習或是傳遞「文化」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人類藉由這些符號的傳達,以達到學習或是傳遞「文化」的目的。另一方面,從「文化」本身的角度來看,由於「文化」是以這些符號為基礎而形成,因此「文化」可藉由各種符號呈現給人類認識,而每種不同的文化,都是由其不同的符號所組成,所以相同的符號,對於不同文化的成員而言,不一定具有相同的涵義。例如:美國的自由女神像,對於美國人而言,它是種自由的象徵,強調美國文化注重自由;儘管此象徵涵義是眾所皆知,但對其他外國人而言,它可能只是紐約地標,是個觀光景點。文化與人類的關係是相輔相成,隨著人類歷史發展,文化本身具有動態性,也會隨之不斷地在演變,以求能適應新環境。文化會因為新發明、文化擴散(cultural diffusion)及災難⋯等因素,改變其原貌。新發明〈如科技的創新〉增加了各國間交流的機會,使各文化之間在交流過程中,相互影響,讓各文化在無形中發生轉變。其次,文化會因為
文化擴散因素而發生改變。所謂文化擴散,是指文化移動的現象。9文化擴散的方式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就如之前提及,文化是代代相傳的,然而,在文化傳承的過程中,可能會由於人為因素〈如口述錯誤、書面記載有缺失〉或是自然因素〈如時代風格、淘汰法則〉,導致文化產生部分遺失或是形成新文化的結果。另一種文化擴散的方式,就是文化與文化之間的交流。隨著交通及科技的發達,各文化間接觸機率頻繁,在相互接觸過程中,會導致文化產生改變。這種文化擴散方式雖然也會導致文化部分遺失或是新文化的形成,但有別於前者的是,由於文化間擴散的程度不一,所以會造成文化侵略(cultural imperialism)的現象出現。天然或人為的災難,也都是造成文化不斷演變的因素。天然災難的發生如地震、洪水、疾病,影響人們的生活方式有所變化,最後導致文化隨之有所變化。至於人為災難如戰爭、政治等,對於造成文化消失或是改變的影響力更大。例如:1966年於中國發生的文化大革命,其對中國文化所造成的破壞,不僅促使中國文化部分失傳,更迫使其必須有新的轉變,來適應新的環境。如上述所提及,文化間擴散程度常會有不一致的情況,因此有文化侵略的現象產生。除了文化擴散外,另一個文化特徵是文化內有種族中心論,此乃造成文化侵略現象的因素。所謂的種族中心論,即是認為自己的文化優於其他文化的心態。對於文化的發展,這種心態的存在並非全然是負面的。因為人們若無法認同其自身的文化,或引以為傲,可能導致失去學習其文化的動機,不再繼續學習;而此文化本身,則因為失去其價值而逐漸消失。相對地,此種心態若在一文化中太過蓬勃發展,就會有文化侵略的情況產生,進而導致另一文化消失的可能性。文化的各特徵很難將其拆開,逐一個別探討,因為其間關係環環相扣,相互影響著。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就其最明顯的特徵,對「文化」一詞進行探討,並依照不同的需要,為「文化」一詞下不同的定義。也就是這原因,造成現今出現不可計數的「文化」定義。本文中的「文化」,則將其界定於廣義的「文化」定義,即除了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以及存於天地間的自然物外,泛指人類所有後天所創造出的一切。
2.2 文化差異性
經過上述對於「文化」一詞簡略論述後,在探討文化間差異性之前,先藉由文化層級的說明,以彰顯各文化的差異性,不是僅止侷限於不同國家或社會所屬的文化間,甚至隸屬同一個社會或團體內的個人間,都有「文化差異性」的存在。文化大致可以劃分為三種層級:並行文化(Parakultur) 、團體文化(Diakultur) 、個人文化(Idiokultur),並行文化指的是一個特定社會的文化,其中包含適用於這整個社會的標準、規則以及習俗;團體文化指的是一個特定團體的文化,此文化內同樣有適用於一個特定社會中某個團體的標準、規則以及習俗;個人文化乃指
個人所建立的標準、規則以及習慣。10三種不同的文化層級突顯出,即使只是個團體,甚至是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文化,這些文化需經過比較之後,不同文化之間的差異才可以逐漸明顯浮現出來。「文化差異性」指的是每種文化都有其特殊性,藉由相對照後所發現的不同處,這些特殊性即由所謂的「文化特徵」(Kulturspezifik)所組成,因而使得與其他文化間有了差異性。若以並行文化的角度分析「文化特徵」,則主要是由十項特徵所構成;一,「民族性」(Nationalcharakter),一國國家內絕大部分人民所擁有同樣性格,因而被其他國家人民公認是這國家人民所特有的性格,如法國人浪漫、義大利人熱情二,
「感知」(Wahrnehmung),由於每種文化所著重的焦點不同,所以導致會用各自不同的方式看待這世界,如一台賓士車,德國人注重的是它的實用性,但台灣人看到的卻是它的身價,也就是身分地位的象徵;三,「時間概念」(Zeiterleben),每種文化對於時間觀念不盡相同,如台灣人較喜歡回憶過往,而美國人相對較注重於眼前以及未來的時間,此外,對於守時的觀念也各有所不同,如墨西哥人守時的遠不如德國人;四,「空間概念」(Raumerleben),如台灣人與陌生人接觸時,習慣保持距離,而熱情的拉丁美洲人則是習慣擁抱人;五,「思想」(Denken),
西方人較注重邏輯且直線式思考,而東方人反之。中國人接受的是儒、道和佛家思想,而美國人則是深受基督教所影響;六,「語言」(Sprache),語言是文化的載體,各個不同的文化藉由語言來呈現其特色,如中文中有許多與吃有關的文句,由此可知中國文化中飲食所佔的份量,如常用「吃飽沒?」當作問候語,又「民以食為天」表示用餐時間的重要;七,「非語言溝通」(Nichtverbale
Kommunikation),每種文化對於同一表情、動作或手勢⋯等都有不同的解讀,如這個手勢,在北美或歐洲表示「O.K.」,在法國或比利時則表示「沒有價值」或是「數字零」,在德國、希臘或是土耳其等地⋯,則是罵人「不要臉的傢伙、軟骨頭」的負面意思。11八,「價值取向」(Wertorientierung),價值的取向會影響某個文化對於某種事物的評價,例如守時的觀念,有些文化認為守時是一種禮貌,但有些文化則不這麼認為;九,「行為模式」(Verhaltensmuster),每種文化的風俗習慣、規則或是禁忌都可歸類於行為模式中,例如,英國汽車駕駛在右手邊,而台灣則是在左手邊。台灣人送禮不會挑選「時鐘」作為禮物,因為「送鐘」的中文諧音像「送終」。十,「社會團體與關係」(Soziale Gruppierungen und
Beziehung),東方社會較注重團體,而西方社會中則是強調個人。12各「文化特徵」中又以「價值取向」,最能突顯出各個文化特殊性的存在,主要是因為每種文化基本上都有屬於自己文化價值的取向,進而對行為舉止有所影響。「價值取向」最早是由佛羅倫斯‧科拉克洪(Florence R. Kluckhohn)和佛萊德‧斯托特柏克(Fred L. Strodbeck)〈以下簡稱科拉克洪和斯托特柏克〉所提出,為一個社會用「價值取向」當作解決一般問題的標準。科拉克洪和斯托特柏克提此定義有三個前提:一,所有的人類都必須面對一般性的問題,並找出答案;二,處理這些一般性問題,每個社會都有屬於各自的解決方式;三,對於處理這些問題的方法是有限的。在此三項假設的前提下,科拉克洪和斯托特柏克的文化價值取向模式舉出五個所有人類所必須面對的一般性問題,並爲這五個問題各列舉出
三個價值取向的評斷:— 人性的本質為何?有性惡、善惡混合以及性善三種價值取向。遵循孔孟儒家思想的中國社會傾向於相信人性本善;而接受基督教聖經原罪觀念的西方社會則偏向人性本惡。— 人與自然的關係為何?有屈從自然、與自然保持和諧以及控制自然三種價值取向。非洲許多社會以天為萬物之主,遵從於自然;東方社會追求和諧,傾向於與自然同行;西方社會則是企圖與天抗爭,欲征服自然。— 人生的時間定向為何?有過去、現在和未來三取向。相對之下中國社會注重飲水思源,喜於從歷史中找尋解決之道,但也重視傳宗接代,對於下代
的未來教育格外關注;而美國社會著重於現在環境的突破,也強調對於未來的規劃。— 人類行動的型態為何?本然、本然─成為以及行動三種型態。行動取向文化就以美國文化最具代表,凡是都是自己動手做,也鼓勵孩童凡事都要親身體驗過,強調表現自我;本然取向則是一切依本性而行,是一種無為的態度,注重隨心所欲;本然─成為則是介於這兩種境界之間,達到修身養性的階段。— 人類之間的關係型態:有直系性、旁系性以及個人主義三種型態。直系性型態指的就是像中國或是韓國注重家族親戚的關係;旁系型態如墨西哥與坦桑尼亞,除了家族關係外還有與其他人的關係;至於個人主義則是像講求個人權利義務的美國,不依附關係。
文化的價值取向本身是抽象且模糊的概念,無法從「文化」本身看出端倪,通常需藉由人們所表現出的言行舉止才能反觀察出某一文化的價值取向為何。科拉克洪和斯托特柏克的文化價值取向模式,即是將人們大體上的行為模式綜合歸類,以作為各文化價值評斷的依據。但由於各文化發展背景複雜不一,所以僅能藉此模式概略描述出各文化的價值取向,無法全盤呈現出單一文化的價值取向。
3. 翻譯 ─ 跨文化溝通行為
3.1 跨文化溝通
「跨文化溝通」是近年來熱門的議題,其牽涉的範圍極其廣泛。舉凡有觸及不同文化間交流事物,都可歸類於「跨文化溝通」的領域內。針對「跨文化溝通」探討的篇章,遍及外交、經濟、教育、翻譯、科技⋯等各種領域。「文化」及「溝通」是「跨文化溝通」的基礎,為了對「跨文化溝通」有深入的認識,除了對「文化」有所了解外,也需對「溝通」有所認知。因此,在論述「跨文化溝通」前,將先論述「溝通」的定義,以及「文化」與「溝通」間之關係。之後,再探討「跨文化溝通」相關議題。
3.1.1 「溝通」之闡述德文 „Kommunikation”一字乃源自拉丁語 „communicatio”,此拉丁語的原義為通知、商談。根據杜登字典(Duden)德文 „Kommunikation“一字有「相互告知或指特別是有語言或是符號輔助的人際間交往」14的意思。而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解釋中文「溝通」一詞,一為『開通水路。左傳哀公九年:「秋,吳城邗溝通江,淮。」,其中「溝」是指溝渠,「通」是指通達。另一為「彼此間意見的交流,或訊息的傳達。」』15儘管德文 „Kommunikation“一字和中文「溝通」一詞,分別源自於不同的出處,但隨時間演變,現今卻都有意見交換、傳達訊息的涵義。哈洛德‧拉斯韋爾(Harold Lasswell)〈以下簡稱拉斯韋爾〉於1948 年將「溝通」定義為,「某甲用某種方式向某乙述說了說某事,並且引起了某種效應。」(Wer sagt was auf welchem Wege zu wem mit welcher Wirkung?)16 1949 年克勞德‧夏農(Claude Shannon)和華倫‧韋弗(Warren Weaver)提出著名的溝通模型。其認為,訊息傳送者透過頻道傳達訊息給訊息接收者,在傳達訊息的過程中,會有干擾的現象出現。而于爾根‧玻爾藤博士(Dr. Jürgen Bolten)認為「溝通」有兩種不同的解釋,因而提出兩種「溝通」模型,其一,認為「溝通」是單向的訊息傳達,而另一,「溝通」強調訊息傳達是雙向互動的。前者注重的是傳達的訊息內容,亦即,著重於訊息傳送者(Sender)或是說話者(Sprecher)傳達給訊息接收者(Empfänger)或是聽者(Hörer)的內容。而後者,則是注重在訊息的傳達過程中,訊息傳送者或是說話者如何傳達訊息給訊息接收者或是聽者。19在溝通的過程中,溝通的方式並非只侷限於透過語言(Verbal)傳達訊息,除了語言外,還有另外三種溝通方式,也就是,非語言(nonverbalen)、並行語言(paraverbal)、額外語言(extraverbalen)三種,而這四種溝通方式中又可各細分為口語溝通(mündliche Kommunikation)及書寫溝通(schriftliche
Kommunikation)兩種。非語言部分,可以利用臉部表情、手勢或是肢體動作⋯等口語溝通方式,也可以利用圖片、符號、美工設計、尺寸大小或摺疊方式⋯等書寫溝通方式表達;並行語言部分,則可以利用音量大小、聲調起伏、重輕音及停頓⋯等口語溝通方式,也可以使用印刷格式、標點符號及寫作方式⋯等書寫溝通方式表達;額外語言部分,其口語溝通表現的形式可以藉由溝通的時間、地點、服裝或是根據上下文情境⋯等方式,而書寫溝通方面,則可以藉由出版方式、紙張材質及針對的族群類別⋯等方式表現。在溝通過程中,會因應情況需要而採取不同的溝通方式,有時會同時採用不同的溝通方式,以求達到
溝通目的。就呈現方式而言,語言及非語言的溝通方式傳達的訊息較明顯,對溝通進行有直接的影響;並行語言及額外語言溝通方式所傳達訊息內容較不明顯,這兩種溝通方式雖然對溝通的進行會有影響,但較不會直接影響溝通結果。保羅‧瓦茲拉威克(Paul Watzlawick)〈以下簡稱瓦茲拉威克〉則於1967 年提出五個「溝通」的定理:第一,人不可能不溝通,因為任何一種行為都是溝通,即使是不發一語或是沒有做出任何動作。文字並非構成溝通的唯一工具,其他如說話快慢、聲調高低、肢體動作⋯等所有行為都是溝通的工具。第二,每種溝通都包含內容層面(content)及關係層面(relationship)。內容層面是指訊息、數據、事實⋯等;而關係層面指的是訊息傳送者及訊息接收者之間的關係。前者注重的是內容的傳達;後者則是注重如何傳達資訊。第三,人類之間的溝通是沒有真正的起點及終點,因為溝通是一連串的循環。在溝通過程中,每位參與者的行為,既是反應也是刺激。其行為是種對其他人行為所呈現的反應,同時,對於其他人行為而言,其行為也是種刺激。第四,人類利用數位式(digital communikation)及類比式(analog communikation)兩種方式溝通。前者是指語言性的,此種溝通方式擁有較複雜、充滿邏輯性的句法,溝通著重訊息的傳遞,除
了人與人間的訊息傳遞外,也包括代與代之間的傳遞;後者相對地,則是非語言的,這種溝通較具有涵義在內,其溝通的基礎是建立於大家對某種肢體語言的認同〈例如:微笑是通用的語言〉,但是這種溝容易出現問題,例如眼淚可以是難過的象徵,也可以是高興的展現。在溝通的過程中,常會將上述兩種溝通方式相互交相使用。第五,溝通者間關係平等與否,會影響人類在溝通的過程中出現對稱或是互補的情況出現。溝通者之間的關係若是平等的,其溝通過程是會呈現對稱的情況,雙方溝通力求平等及減少雙方之間的不同處;若其關係有不一致時,則會出現互補的情形,也就是在溝通時,溝通的基礎建立於補足彼此不同之處。綜合上述的「溝通」論點,可以歸納出下列的結論。構成「溝通」的因素大致可分為訊息傳送者、訊息接收者、符號、干擾因素⋯等因素。「溝通」是種互動的行為,其最終目的是要讓訊息傳送者及訊息接收者雙方能達成共識。然而,在溝通過程中,不同的溝通方式〈如語言、非語言、肢體動作⋯等〉會造成訊息接收者及訊息傳送者產生不同的反應〈有回應、沒有回應〉,進而導致不
同的溝通結果〈溝通成功、溝通失敗、新狀況產生〉。除此之外,溝通過程中,仍會出現許多干擾溝通進行的因素〈如文化差異、語言障礙、認知不同⋯等〉。因此,為了使雙方能順利達成共識,在溝通的過程中,每個環節都要注意。尤其是書寫方面的溝通不像口語溝通是在同一時間同步進行,訊息傳送者書寫訊息的時間和訊息接收者解讀訊息的時空背景會有落差,這期間的落差往往容易
對讀者解讀訊息造成影響,因此溝通過程中若遭遇到障礙時無法及時排除並進一步作確認動作,又因為溝通參與者雙方解讀訊息的時間、地點出現落差,無形中更增加雙方正確理解訊息的困難度,因此相較書寫溝通及口語溝通兩者,前者發生錯誤解讀訊息的機率會高於後者。在對「文化」與「溝通」的個別闡述後,下面將針對兩者之間的關係,做更進一步的分析,作為探討「跨文化溝通」主題的基礎。3.1.2 「文化」及「溝通」之關係阿爾弗雷得‧司密斯(Alfred G. Smith)〈以下簡稱司密斯〉指出,「不論何時,人類只要有互動,就會有溝通。而人類為了能繼續存活於社會,以及讓其文化能繼續流傳下去,就必須溝通。」22由此可知,「溝通」及「文化」間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文化」及「溝通」兩者間存有許多共通點,兩者之間的關係是相輔相成。首先,對「文化」及「溝通」兩者而言,「符號」都是其重要的組成要素。如前所述,「文化」的基礎是「符號」,人類藉由這些符號傳遞文化,而文化本身則藉由符號來呈現其文化涵義;「符號」則是「溝通」的表達工具,經由不同的表達工具〈如文字、圖片、肢體動作⋯等〉的呈現,來達成溝通的目的。溝通過程中,若缺了符號的輔助,溝通幾乎無法順利完成。其次,「文化」及「溝通」兩者並非都固定不變,反而是隨著時間、對象、地點⋯等不同因素,而不斷地在變動。隨時間的演進,「文化」為了繼續留存於人類社會中,會順應時代潮流而更動,例如淘汰不合時宜的文化或是發展出新文化;「溝通」則會隨著對象或是時機的不同,而改變其進行的方式。再者,「文化」「溝通」兩者和人類的關係均十分密切。前者指的是,除了大自然及人類與生俱來能力外,人類的所有事物,不論是精神層面或是物質層面的事物。除此之外,「文化」的延續更須
經由人類將其繼續傳承下去;後者,在溝通的組成要素中,幾乎都是由人類扮演訊息傳送者及訊息接收者的角色。除此之外,人類也時常扮演溝通媒介的角色。最後,「文化」及「溝通」各自是由許多不同的要素而組成的系統。如汪琪博士所述,「文化」是由許多不同部分所組成的系統;而「溝通」則可藉由各種溝通模式的形成,來展現其自成一系統。在論述過「文化」及「溝通」的相同點後,進一步探討兩者之間的關係。美國文化人類學家愛德華‧赫爾(Edward Twitchell Hall)〈以下簡稱赫爾〉於1959年所出版《無聲的語言》(The Silent Language)一書中提及「文化就是溝通,溝通就是文化」的觀念。23「文化」是人類經由社化過程學習而得之,藉由不同的溝通方式,人類進而得到各種與「文化」相關的訊息;相對地,「溝通」使文化成為一個不間斷的進程,不斷地將「文化」相關的訊息傳達給其文化成員。如前所述,「文化」及「溝通」分屬兩個不同的系統,但是這兩種系統卻是相互影響。人類在進行溝通時,都會用自己習慣的方式來與他人溝通,而溝通者各自所習慣的方式,又深受其文化所影響。溝通雙方若對於彼此的文化系統有某種程度的認識及了解,將會有助於其彼此之間的溝通。另外,在進行溝通時,溝通參與者所採取的立場及態度,應盡可能地超越文化界線,如此才可以正確的解讀彼此之間所傳達的訊息內容,減少誤會產生的機會,增加溝通成功的機率。如瓦茲拉威克對「溝通」的論述,每種溝通都包含內容層面及關係層面,因此可將「文化」與「溝通」之間的關係形容為,「文化」是溝通中的內容層面;而「溝通」則是屬於溝通中的關係層面。在闡明「文化」及「溝通」間密切關係後,若將兩者之間做連結,並以平行文化的角度看待,即可得出「文化內溝通」(Intracultural communication )及「跨文化溝通」(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兩種不同概念。前者指的是,擁有相同文化系統成員之間的溝通,如擁有相同國籍的人,其之間溝通就屬文化內溝通;後者指的是,分別擁有不同文化認知及符號系統的溝通參與者間之溝通,而其間的差別,大到足以改變溝通進行的方式,如擁有不同國籍的人,他們之間的
溝通稱為跨文化溝通。3.1.3 跨文化溝通能力
如前所提,「跨文化溝通」指的是分別擁有不同文化系統的溝通參與者之間所進行的溝通。德國社會學者馬勒茨克曾提及,『當擁有不同文化的人接觸時,其所接觸時的過程就稱為「跨文化溝通」或是「跨文化互動」。』25 學者拉瑞‧沙巴(Larry E. Sarbaugh)認為可以經由四個因素來判斷「跨文化溝通」及「文化內溝通」;這四個因素分別為世界觀、信仰及行為方式、語言及非語言的符號系
統,以及在溝通過程中,所感受到的關係及利益。溝通參與者彼此間對於上述四個因素的認知差異越大,顯示在溝通過程中,溝通參與者極可能分別來自於不同的文化,而其間的溝通,必須跨越不同文化才能進行,因此,將這種溝通歸類於「跨文化溝通」;相對地,因為溝通參與者彼此的認知差異不大,因此可以判斷其溝通是在同一個文化內進行,因此將這溝通歸類於「文化內溝通」。相較於同文化內的溝通,跨文化的溝通內更具有異質性(Heterogenität)。換言之,跨文化的溝通,其文化間的交集較少,相同點不多。若溝通參與者之間的認知差異大,在進行跨文化溝通時,較會出現溝通障礙,影響溝通順利進行。
而跨文化溝通內異質性大,也是導致在溝通的過程中常出現誤解的情形,使得發生衝突的可能性升高。「跨文化溝通」所牽涉到的範圍廣泛,為了達到良好的溝通,「跨文化溝通能力」是溝通參與者不可缺少的能力。這種能力不但重視人與人間互動的有效性與適當性外,也注重人與溝通環境之間的互動以及雙方的文化認同。根據學者格提那‧貝賴(Getinet Belay)28於1993 年所提出的跨文化溝通能力模式,稱為「互動─多文化建立」(interactive-multiculture building),此模式含括認知面向(cognitive perspective)、情感面向(affective perspective)及行為面向(behavioralperspective),這三種面向會相互影響。認知面向指的是跨文化理解力,其強調經由認識自我及溝通對方的文化,以達到溝通的目的。溝通進行時,藉由對雙方文化的認識,隨時調整溝通的態度及溝通的方式;情感面向指的是跨文化敏覺力,也就是在溝通進行時,溝通參與者的情緒或情感的變化。具有跨文化溝通能力的溝通參與者,在其情感方面,必須具備自愛、自我檢視、開放的心靈、同理心以及互動投入能力,如此在溝通時,才可以接受文化間諸多的不同處,增加溝通成功的機率;行為面向指的是跨文化效果或靈巧性,也就是達成溝通目的之能力,這面向強調溝通技巧的運用。「跨文化溝通能力」的培養,對溝通參與者很重要,因為能否順利達成溝通目的,絕大部分是取決於是否擁有跨文
化溝通的能力。
3.1.4 影響跨文化溝通之因素
溝通參與者在進行跨文化溝通時,若具備上述的「跨文化溝通能力」,可以增加溝通成功的機率。然而,溝通參與者並非唯一影響跨文化溝通成功的因素,在跨文化溝通的過程中,仍存有許多影響溝通進行的因素,下面將探討其他影響跨文化溝通的因素。
3.1.4.1 文化價值與差距
「文化價值」指的是隨著時間演進,每個文化都會發展出一套各自的價值觀,並以此為標準,藉以評斷及審視其他與自己不同的文化,此標準稱之為「文化價值」。各文化所擁有的文化價值並非一實體,因此無法直接從其本身做探討,但由於文化價值會影響一個人的行為發展,因此,可以經由觀察個人的行為模式,了解其文化價值。學者阿爾貝特(E. Albert)把文化價值定義為「一套代表人們所期待或希望,所求或所禁的法則。」30亦是,文化價值不是實際行為的報告,而是對舉止行為的一套評判法則。
跨文化溝通進行時,溝通參與者雙方,對於各自所擁有的文化價值,若有一定程度的認識,可以輔助其正確理解彼此的行為舉止,減少錯誤解讀對方行為的機會。西塔拉(K.S. Sitaram)和哈本那( I. W. Haapanen)於1979 年共同在「跨文化溝通中的價值角色」(The role of values in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31一文中指出價值觀和溝通行為兩者之間的關係密切,因為價值觀須經由符號呈現,如藉由俗語、諺語或是傳說⋯等語言表達來強調特殊價值觀的重要性,或是藉由各種宗教、社會儀式或藝術⋯等非語言表達來傳遞價值信仰;溝通行為則深受人類的價值觀所影響,例如中國人重視「面子」的問題,因此,溝通時,不善於直接向對方說「不」;而德國人做事講求實事求是,因此,溝通時,會清楚明白告訴對方,自己的想法。兩種不同行為模式的產生,均是因為深受其文化影響所致。鑑於此,為了能正確理解溝通對方的行為表現,以順利達到不同文化間溝通,彼此雙方互動前,應先對彼此的「文化價值」有所認識。美國學者拉瑞‧薩姆瓦(Larry Samovar)和李察‧波特(Richard Porter)認為,各文化間之差異程度,是經由文化相互比較而得知。其中,東西方國家間〈如中國與美國〉,其文化間差距程度大,兩文化間的宗教、哲學、語言、傳統⋯等都存有很大的差異性。相對而言,西方國家間〈如荷蘭與德國〉,其文化間的相同性就較前者多。儘管荷蘭及德國各有自己的政治及經濟體制,但其間仍有許多的共通性,例如兩方的人生觀都是受到古希臘的影響,除此之外,荷蘭文與德文亦是屬同一語系。而文化間差距最小的,則是處在同一文化下的人,因為其擁有相同的文化背景,所以儘管每個人間仍會有差異,但相對而言,其間的文化差距是最小的。文化差距」也是影響跨文化溝通眾多因素之一。馬勒茨克認為不同文化之間的共通性愈多,表示其間的差距愈小;相對地,文化間的差異性愈大,表示其間的差距也愈大。當不同文化進行溝通時,彼此之間的文化差距若愈小,越容易進行溝通,彼此間產生誤會的機率相對減低很多,反之,文化差距愈大的溝通,越不容易順利進行,產生誤解的機率相對就提高很多。除此之外,為了減少彼此間誤解的產生,在溝通過程中,文化間差距大的溝通相較於文化間差距小的溝通更須藉由許多其他的輔助如翻譯、文化知識補充⋯等,以協助溝通順利進行。可以重複使用。但於1922 年美國記者華特‧力普曼(Walter Lippman)賦予這一詞新的涵義,在其出版的「輿論」(Public opinion)中指出,「人類腦中浮現的畫面和真實的事實會有差異,除此之外,感知和思想的內在過程和外在的世界間存有差距。這是因為人類會將真實世界中的東西過度簡化看待,使得人類在感受及判斷時,會受到這過度簡化事情的心態影響,而無法真正了解其所面對的事物」。基於下列因素,一般都認為「刻板印象」的存在會阻礙跨文化的溝通。首先,「刻板印象」是假想某一族群內的所有成員都有一樣的特性,溝通參與者在進行跨文化溝通時,若以腦中所存有的刻板印象和對方進行溝通,常會因為對方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和自己所期待的不同,使得產生誤解的情形增多,甚至出現文化衝擊(Kulturschock)的情形。例如德國豬腳聞名世界,使得很多台灣人誤認為德國到處都吃得到豬腳,直到真正到了德國後才發現,若要在北德餐廳要吃到道地南德豬腳的機率不高,因此台灣遊客常常失望而歸。其次,刻板印象對於各種人、事及物的看法太過於簡化,使得溝通參與者對於整個溝通環境的
情況無法全盤了解,進而導致溝通參與者常因對本身及對方的認知不清,造成雙方溝通無法達到共識而宣告失敗。再者,刻板印象具有催眠的能力,經由不斷地重複提醒,直到人類相信,他們所持有的刻板印象是真實無誤的。溝通參與者雙方,若都堅持自己所持有的刻板印象是無誤而與對方進行溝通,當對方表現出不是自己所期望的行為時,容易會讓雙方感到驚訝,不知要如何回應,嚴重時可能會引發雙方衝突的發生。當「刻板印象」形成後,會根深蒂固在人類的腦中,難以改變,因此除非有相關的親身經歷,或是其他因素影響,才會改變記憶中的印象,不過這種改變,其速度往往都是很緩慢的。基於上述理由「刻板印象」常被視為阻礙跨文化溝通進行的因素。然而,事實上,就跨文化溝通而言,「刻板印象」的出現,並非全然是負面的。儘管對於某種文化的認識太過於簡化及概括,而且對其印象一但形成後又難以改變,但若其擁有的刻板印象與事實沒有太大的差距,溝通者參與者仍可藉此為輔助,與對方進行溝通。所以「刻板印象」在跨文化溝通中,並非全是阻礙,它也可以輔助不同文化的雙方進行溝通。
3.1.4.3 種族中心論
威廉‧格拉漢姆‧桑奈(William Graham Sumner)指出,『「種族中心論」(Ethnozentrismus)是種情緒上的表現,認為自己所屬團體的一切都是美好、和諧及優秀的,相對地,外團體的種種則是劣等的,不值得尊敬或重視。』存有種族中心論的人,會依照自身所屬文化的價值標準來衡量一切事物,對於其他文化不同的想法和做法採取不理會、也不贊同的態度。「種族中心論」對文化而言,是支持文化繼續延續下去的動力之一。但對跨文化溝通而言,「種族中心論」則是種負擔。「種族中心論」使溝通參與者在參與溝通時以自我為中心,認為自己的文化優於溝通對方的文化,無形中提高自己文化的地位而貶低溝通對方文化的地位,使溝通參與者雙方在溝通時處於不平等的地位。嚴重時,「種族中心論」會導致溝通參與者因排斥接受其他文化優於自己文化的事實,而阻斷雙方溝通的進行,使得文化間的交流被迫中斷。
3.1.4.4 認知差異
認知行為是指看待事物的方式。一個人的認知行為,是基於固定的認知模式,此認知模式是受其文化社會影響而形成的。人類以此來觀察或判斷事物的發生和人的行為。當人的行為或事物發展與認知模式出現差異時,如此會影響人對事物的評價,而評價結果自然會有所不同,誤解便隨之產生。認知與行為間的關係相互影響,不同的認知會產生不同的行為;相對地,不同行為的產生是基於認知不同。在跨文化溝通時,由於溝通參與者雙方文化的不同,若雙方的認知差異大,常導致雙方對於彼此的行為解讀不同,而阻礙了跨文化之間的溝通。
3.1.4.5 語言能力
語言是構成文化的要素之一,而文化又需要藉由語言傳遞,語言與文化之間的關係密不可分。對於跨文化溝通而言,語言能力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跨文化溝通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文化,而不同文化間往往各自擁有自己的語言系統。語言系統的不同,使得參與跨文化溝通的各文化間存有差異性,因此為了讓溝通順利進行,必須藉由良好的語言能力輔助溝通參與者,以解決其語言上的障礙,減
少溝通雙方的差距及減少誤解機會的產生,並讓溝通雙方能達成共識,順利達到溝通目的。就溝通而言,語言能力泛指包括所有的語言的、非語言、肢體動作⋯等能力。
不同語言屬性的文化在進行溝通時,溝通參與者通常有一方不是使用自己的母語,因此,溝通參與者的語言能力成為跨文化溝通中的重要工具,也因此其語言能力的好壞,會直接或間接影響溝通的成敗。若溝通參與者未具備良好的語言能力,在雙方溝通進行時,容易因為誤解意思或是不懂其涵義,進而導致溝通失敗。溝通參與者在轉述對方的意思時,也可能因漏說或是表達不清楚,間接傳達或是接收到錯誤訊息,最後使得溝通破裂。
3.1.4.6 其他
影響跨文化溝通的因素,除了上述的因素外,當然還包括其他因素,例如專業知識、空間、時間、地點⋯等。由於其因素牽涉的範圍廣泛,所以在此不再逐一詳細探討。3.2 翻譯與跨文化溝通之關係
如前一節所提,「跨文化溝通」所涉及的領域廣泛,因此無法將所有相關領域之跨文化溝通問題集於一文中探討。本文所探討的重點只僅限於翻譯領域,並分析「跨文化溝通」與「翻譯」兩者之間的關係。首先,論述「翻譯是一種溝通」;其次,探討「翻譯」與「文化」之相關性;再者,說明跨文化翻譯的相關問題;最後則是描述翻譯是一種跨文化溝通。
3.2.1 翻譯是一種溝通
德國學者瑪格雷特‧阿曼(Margret Ammann)認為「翻譯是一種溝通」,翻譯發生在一個克服不同文化間溝通障礙的溝通情境下。卡塔琳娜‧萊斯(Katharina Reiß)與漢斯‧斐媚爾(Hans Vermeer)〈以下簡稱萊斯與斐媚爾〉於《一般翻譯理論基礎》(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一書中提及「兩階段翻譯論」(die Zweistufentheorie),認為翻譯是兩階段式的溝通過程。「兩階段翻譯論」的基本論點為譯者先接受譯出文,之後再將譯出文涵義轉換成譯入文傳達給譯入文讀者或聽者。最早提出翻譯兩階段過程理論的是卡爾‧沙摟蒙‧扎恰利亞 (Karl Salomo Zachariae)〈以下簡稱扎恰利亞〉,其指出「不論在何種情況下,從翻譯過程內部結構分析,翻譯是種兩階段的過程。第一階
段是指對譯出文的理解;另一階段則是將譯出文之涵義不變的描述至譯入文內。」 學者傑利‧雷文(Jirí Levý)認為「翻譯即是告知,確切的說,譯者將譯出文作者在文章內存有的訊息譯出,並將其轉換至譯者的語言內。 德國學者沃爾夫拉姆‧維爾斯(Wolfram Wilss) 指出,「翻譯是處理篇章〈指譯出文〉及再次重組篇章〈指譯入文〉的過程,而在這處理的過程中譯入文要盡可能和譯出文保有同等價值,除此之外,也要將理解篇章內容及風格列為處理過程的首要條件。翻譯過程分為兩個主要步驟,首先是理解步驟,在這步驟中譯者要分析譯出文中的風格及內容;其次是重述步驟,在這步驟內譯者依據溝通等值的觀點,將從譯出文中所分析的結果再次複述。」43從上述理論定義中可得知,於「兩階段翻譯論」內,第一階段是指譯出文作者及譯者之間的溝通;第二階段則是指譯者及譯入文讀者間的溝通。這種理論有三個特色:第一,翻譯幾乎只發生在兩種語言間;第二,文化現象可能會是翻譯障礙,使翻譯無法順利完成;第三,翻譯時只注重譯出文功能的改變,亦是改變譯出文原文形式以期能讓譯入文讀者接受。若根據拉斯韋爾對溝通定義:「某甲用某種方式向某乙述說了說某事,並且引起了某種效應」來說明翻譯,可以更清楚了解翻譯。亦是,作者用口述或是書寫的方式向讀者或聽者陳述某事,但由於其中涉及兩種不同語言,為了排除溝通上的障礙,順利引起讀者反應,在溝通過程中出現了譯者的角色。從上述論述中發現兩者都含有訊息傳送者、訊息接收者、符碼以及干擾等因素在內,而其中不同處則在於因翻譯涉及兩種不同語言,因此在訊息傳送者與訊息接收者之間多了譯者的角色。譯者在翻譯過程中,同時扮演訊息接收者及訊息傳送者的角色,在接受譯出文內的訊息後,立即轉換角色成為訊息傳送者,將對譯
出文所理解的內容轉換成譯入文傳達給譯入文讀者或聽者。學者奧托‧卡登(Otto Kade)將這兩種不同語言間的溝通過程劃分為三個步驟,如圖五。第一步驟是從作者〈訊息傳送者〉編寫譯出文到譯者接受譯出文,是作者和身為讀者的譯者之間溝通;第二步驟則是譯者從讀者角色〈訊息接收者〉轉換到作者'角色〈訊息傳送者〉,這步驟是譯者對譯出文理解的過程;第三步驟則是從譯者將所理解的譯出文編寫成譯入文,然後傳達給聽者'或讀者',是身為作者的譯者和譯入文讀者間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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